近日,榆林公安高新分局破获了一起职务侵占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2024年10月,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向分局报案,称该公司负责销售业务的韩某某侵占了公司财物。接报后,办案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分析相关线索并多方取证,最终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韩某某抓获。
调查显示,2021年5月,韩某某在该公司担任业务员。2022年1月至9月期间,他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的售煤款、运输费等费用共计78万余元据为己有,用于偿还个人借款及日常开支。
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