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发布消息,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于2025年4月3日发布了第2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和镀铝锌板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由于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并分析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影响,巴西方面决定不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并继续进行调查,将终裁时限延长至自立案起18个月内。涉及的产品包括南共市税号7210.30.10、7210.30.90、7210.49.10等项下的产品。
2024年9月2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第47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ArcelorMittal S.A.、Companhia Siderúrgica Nacional、Usinas Siderúrgicas de Minas Gerais S.A.于2024年4月29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和镀铝锌板卷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