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消息,为进一步规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业务,强化金融监管,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起草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该办法正式实施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将被废止。

《数据库办法》共6章50条,其制定出台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随着近年来征信业务创新不断涌现,征信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3号令”已无法有效适应当前征信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因此,需要新的部门规章来取代“3号令”,建立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各类型接入机构、个人征信业务和企业征信业务等统一的监管框架。其次,2017年至2021年间,《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陆续出台实施,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处理和安全保护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要求。由于“3号令”颁布时间较早,与上述法律缺少配套的制度衔接,需要新的部门规章明确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落实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最后,近年来信息主体权益保障意识增强,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质量管理和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的部门规章将进一步明确数据质量管理要求,优化征信异议和投诉工作机制,加大对非法征信维权打击力度,有效防范侵害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数据库办法》以保障信息安全、提升数据质量和维护主体权益为核心目标,着力解决数据库业务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数据库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此外,《数据库办法》构建了体系完整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制度框架,适用范围从个人征信扩展到企业征信,全面规范个人和企业征信信息处理活动。监管对象也从银行类金融机构扩展到各类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涵盖信息采集、报送、加工、查询、使用等环节,加强相关业务活动的全流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