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开业,在店门口的路沿上面摆放花篮,却被城管处罚200元。这是怎么回事?
据上游新闻报道,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某串串香福新店开业,店老板在门口放了6个花篮,城管认为其占道摆放违反市容管理办法,遂罚款200元,让老板前往城管中队接受罚款。对此,店铺老板认为,“花篮摆在店门口的路沿上面,都没有在人行道上,这样也罚,想不通。”
这也是此事引发的争议所在。从网传视频中也能看出,既然花篮不在人行道上,也不妨碍路人经过,称其“影响市容与环境”是否站得住脚?
根据《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当地明确“占用道路、地下通道、人行天桥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或者擅自在商场(店)门前场地进行经营活动的”,将“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单位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