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江苏苏州大学发布通报回应校内一男大学生恶意利用女同学照片,发布于黄色网站一事,称已启动调查程序,将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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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晚,一篇题为《被挂在黄色网站上的女孩们》的文章在网络上传播,引发关注。文中称,某211大学一名男生系自己的高中同学兼曾经好友,这名男生多次将女性同学、好友发在朋友圈的照片,发到色情网站上,并恶意p图和造黄谣。当事人张女士(化名)发文称,高中同学兼曾经的好友赵某峰,去年将自己发布于社交平台的照片ps后,发布在黄色网站上,并谎称与多名女性发生关系,并恶意p图和造黄谣。2022年5月12日,张女士向所在地济南历城区洪家楼派出所报警,警方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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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5日,张女士找到赵某峰与其当面对质此事,其承认所作所为,张女士与赵某峰通话时,赵某峰声称自己“有点心理变态”。3月9日,赵某峰因传播淫秽物品,被警方依法拘留十天,于2023年暑假执行。
18日,苏州大学微博回应:3月17日晚,网络平台出现我校一学生恶意p图侮辱女性的网帖,引发舆论关注。我校高度重视,已于第一时间启动调查程序,后续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造谣传谣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寻衅滋事罪等,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