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因进口货物商品编号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被天津海关罚款12.25万元。具体处罚事由为,2022年8月,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分别向天津东疆海关、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预拌粉3票共计135000千克,申报商品编号均为1901200000,进口关税税率10%,增值税税率13%,申报CIF总价格11万余欧元。经核查,实货均应归入商品编号1102200090项下,进口关税税率40%,增值税税率9%,经核算,当事人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22.28万余元。
3月27日,好丽友方面告诉记者:“去年8月,我们公司经天津海关进口部分预拌粉,因货物商品编码申报有误而被海关处罚,对此我们公司深表遗憾。” “进口预拌粉因工艺、成分的不同对应海关商品编码、税率亦不相同。因公司对该批次预拌粉分类方式理解不准确,故而导致事件的发生。公司完全接受天津海关的业务指导和行政处罚,并将积极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以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好丽友方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