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杭州,林女士在参加某公司的面试时,被HR告知公司员工已婚已育是双休,未婚是单休。林女士称,自己第一次见这种规定,觉得这是一种职场歧视。(5月4日澎湃新闻)
面试被告知未婚员工单休
“已婚双休,未婚单休”,员工求职又添新的奇葩规定。近年来,女性求职者屡遭“求职门槛”,不是因“未婚未育”而被拒之门外,就是因“招聘只限男性”而被挡在门外。更有甚者,有的用人单位甚至采取限制生育、或缩短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强制规定,给女性求职者增设“门槛”。
其实,早在几年前,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委就曾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可以说,这既给女性求职者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又给招聘单位划了一条“红线”。
但事实上,少数用人单位未必忌惮这条招聘“红线”,他们依然变着花样设置各种“门槛”,实施“就业歧视”。此次,浙江杭州某公司对女性求职者要求“未婚单休”,就是一个明证。
众所周知,企事业单位实行“双休制”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一种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剥夺员工的休息权。而这家公司擅自规定“已婚双休,未婚单休”,这不仅严重侵犯了员工的休息权,而且也是一种赤裸裸的就业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