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5月21日电 记者从湖南省有关部门获悉,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现场救援、伤员救治和事故调查处置等作出部署。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62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二级调研员谭晶,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望城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周正茂,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乌山中队中队长(金山桥中队原中队长)冷经科,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刘万全等4名公职人员因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对该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的长沙市、望城区党委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区相关部门其余58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给予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鹿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给予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建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给予长沙市委常委、秘书长(长沙市望城区委原书记)刘拥兵,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长沙市望城区委原书记)孔玉成,长沙市望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孔令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给予湖南机场管理集团机场建设指挥部党委书记(长沙市望城区委原副书记、区长)范焱斌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伟胜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主任科员(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熊建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书面诫勉、批评教育等处理。责令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的20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