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温州一独生女双亲过世后冒出22位继承人的消息,引起人们的关注。既然是独生子女,那继承人就应该是女子一人,让人好奇的是,那冒出22位继承人又是怎么回事呢?
温州平阳的杨女士的父母去世后,名下留有一处房产为婚内共同财产。杨女士在平阳县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时,竟牵出了22名继承人!
原来,杨女士爷爷先于父亲去世,但奶奶在父亲后去世,姥爷、姥姥在母亲后去世。按法律规定,杨女士的奶奶、姥爷、姥姥,有权继承杨女士父母的一部分房产,他们去世后,后代同样可以继承房产,所以一下子就牵扯出20多个继承人。
然而,杨女士的这些亲戚,遍布全国各地,有的甚至多年未联系,想要全部找齐比登天还难。平阳县公证处通过为亲戚办理委托、声明等方式放弃继承权,最终由杨女士个人成功继承。
有人认为,碍于传统观念,对于遗嘱我们总是避而不谈,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可能真的需要考虑立遗嘱。老人生前预立遗嘱,可以明确特定继承人,这样可以有效降低法律风险,减少身后纠纷。
有网友称,自己辛辛苦苦打拼的财产,双方父母在的给点也就算了,都去世了,就不应该再给其他人了。法律界为何什么都要学西方?故意搞的这么复杂,然后再热情的帮助你?公证处这是人为制造麻烦,不符合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