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对于很多求职者尤其是应聘公共服务岗位的人来说非常重要。今年3月份,连云港市民姬女士反映,说她在应聘工作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在她档案里隐藏了十几年的大问题,差点导致她无法正常就业。这怎么回事?
找工作政审
女子发现自己竟然有犯罪记录
姬女士说,今年3月因为应聘工作需要,她到连云港当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机关的答复让她非常震惊。
“当地派出所都拒绝给我开,就说我有案底,2009年因为诈骗案在江西女子监狱服刑,实际上2009年我在昆山上班。”
姬女士说,连云港当地公安民警在查询后告诉她,她的户籍系统里有一个叫史某某的别名,牵涉到在江西省的一起刑事案件,系统显示她2009年前后在江西当地监狱服刑。
可2009年她本人正在苏州昆山工作,而且从未去过江西,也从未收到自己因为违法犯罪被调查处理的消息。为了弄清到底怎么回事,她联系了江西遂川警方。
“他们值班队长就告诉我说星期一要开会讨论这个事情,星期一下午再打电话的时候,他们就说在更正这个事情,说当时犯罪的不是我,可能人家当时用了我的身份证。”
经过多番联系沟通,3月底,江西遂川警方向姬女士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派出所发了一个证明,说2009年4月他们抓捕了一名诈骗案嫌疑人,嫌疑人自报了姬女士的名字和相关信息,民警就以姬女士的身份信息录入了办案系统。
后来经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真名为史某某,在该案中姬女士没有犯罪嫌疑。拿到这个证明材料后,连云港当地派出所才给姬女士开了无犯罪记录证明,姬女士才正常入职。可对于姬女士来说,这个证明远远打消不了自己的各种疑虑。
“我希望江西遂川公安局赶紧给我这个案底删除了,因为对我有各种影响,我心里天天有这个压力。”但是对方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处理时间,“就告诉我这个事情在处理了”。
可一个多月后的5月9日,记者陪同姬女士再次来到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派出所时,工作人员在查询后表示,姬女士的犯罪记录并未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