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湖北的张磊(化名)向记者反映,在今年5月,他被武汉警方处以10日行政拘留处罚,案由是在地铁上摸一名女孩大腿。张磊事后向媒体记者发来一份千字文为自己辩解称,当时是想加这名女孩微信,期间不小心碰到了女孩腿部。
7月19日,张磊向记者反映,当时自己只是想加对方微信,因为地铁人多,他“不小心”碰到了对方大腿,被对方误会。甚至,被拘留的当日,他还给女孩准备了一份礼物,“一方面道歉一方面表心意”。
张磊说,当时警方调查认定他是猥亵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案发前他在地铁里已经游荡了半天时间。为了说明情况,张磊还写了一封约千字的“求助信”,称在地铁闲逛是自己的生活方式。信件中以古代的阮籍自比,称自己在地铁“东游西逛”和阮籍“穷途之哭”类似。
不过,张磊也承认,自己在第二次接受警方调查时,做笔录时曾供述了自己曾有摸大腿的行为。他解释称,是因为自己当时不被信任。
办理此案的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此案处理程序没有问题,如果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法学专家表示,行政案件的办理有言词证据和物证多方面支撑,在行政处罚决定已经下达的情况,违法嫌疑人单方面翻供,在没有新的证据支撑下意义并不大。
给女孩准备的礼物
地铁上偷摸女孩大腿被行政拘留
事后翻供:只是想加女孩微信
张磊今年20多岁,湖北人,大专学历。在今年5月,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对其曾作出10日行政拘留处罚,案由是猥亵。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安机关查明,2023年5月3日22时许,违法行为人张磊在武汉地铁2号线江汉路站开往螃蟹呷站的车厢内,因看见被侵害人长得漂亮,产生占其便宜的想法,于是违法行为人张磊用右手摸了被侵害人的大腿一下。
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