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华商报》报道,广东肇庆一中学开展的女生心理健康教育课引发热议。在被曝光的课件上,写着“不少(性骚扰)受害者是因女生花枝招展、举止风骚而导致的”。有网友指出,这是在倡导“受害者有罪论”,也有网友表示已向当地教育局举报。对此,涉事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学校本意是提醒女生保护好自己,并不是针对受害者,可能措辞不当引起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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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性骚扰事件中,该被追责的是侵犯他人权利者,而非受害人。经过不少热点话题的公共讨论后,社会对此早有共识。将性骚扰简单归因于女生穿着、举止“有问题”,恐怕不只是措辞不当,更是搞错了问题的重点。
事实上,只要符合公序良俗,就不应拿着放大镜对女性的穿着过度指摘,用“花枝招展”“举止风骚”等充满主观意味的言辞进行道德评判,更不能借此为“伸出黑手”者开脱。
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中,涉事学校和老师不仅没有引导学生认识到“受害者有罪论”的逻辑漏洞,反倒继续植入这种“有毒”的偏见,显然背离了教育初衷,只会起到负面效果。比如,这种观念会让受害者倾向于从自己身上找问题,甚至陷入自我苛责、自我厌恶的情绪漩涡,以至于没有勇气说出自己的遭遇、维护合法权益。
这类方向跑偏的“性教育”并不少见。此前,一些学校也出现过宣传“女性穿着暴露的危害”、利用“女德”名义传播腐朽思想的情况。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黄盈盈所说,“如果性教育的方向引导错了,可能还不如不教育。”对广大中小学校来说,如何开展科学合理的性教育,过滤掉那些明显漏洞百出的性别偏见,值得进一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