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答案吧:不会白交,但是会亏!
为什么不会“白交”?看完以下两点就知道了:
第一,“白交”的部分是用人单位的缴费,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而且有利息
“社保”包括五险,在缴费时,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是无需职工缴费的,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是用人单位用人成本的组成部分之一,所以这两项保险不存在个人“白交不白交”的问题;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按照不同的缴费比例承担,其中个人负担比例依次是8%、2%、0.4%(各地、不同时期略有差别),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交了40年社保,刚退休就去世”,这种情况下不会白交,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1,养老保险部分,个人缴纳的8%全部进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社保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也就是说,退休后就去世的,无法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
2,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缴存额是有利息的,2016年-2019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分别是8.31%、7.12%、8.29%、7.61%,比中长期定期存款利率还要高;也就是说,继承人在继承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时候,不仅可以继承实际缴费部分,还可以继承利息,相当于继承了一笔“存款”。
如果非要说“白交”了,那损失的只能是单位缴纳的部分,因为单位负担的部分进入统筹账户,这部分缴存额在任何时候都是不能退还或继承的。
3,医疗保险部分,职工负担2%,这2%同样纳入医保个人账户,同于参保人日常买药、门诊诊疗费,即便去世,继承人也可以继承。
4,失业保险部分,个人缴费比例0.4%,这部分无法继承,确实会“白交”,但是个人缴费比例很低,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综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设有个人账户的,对于退休后就去世的老人,虽然无法按月正常领取养老金,但是个人账户部分是可以继承的,而且都有利息,所以不存在“白交”的情况。当然,相对于在世正常领取养老金的老人来说,退休后就去世无疑是“亏”的,因为只要在世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而且能每年享受养老金上涨的政策,长年累月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而继承是“一次性”的。
退一步讲,对于缴纳了40年社保的老人来说,基于企业职工在1991年才建立起个人缴费制度,之前是无需个人缴费的,因此实际缴费年限只有31年,个人缴费额并不会很多,而这部分实际缴费可以连本带息由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