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8月28日发布《弥勒市2023年城市建成区病媒生物消杀通告》。弥勒市将于8月29日-9月15日在建成区30.7平方公里范围内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
详情如下
弥勒市2023年城市建成区病媒生物
消杀通告
尊敬的各位市民:
为有序推进我市健康县城建设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营造健康清洁的生活、工作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控制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给全市城乡居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市建成区组织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消杀范围
弥勒市建成区30.7平方公里范围内。
二、消杀时间
8月29日-9月15日,若因天气的原因不便开展消杀时顺延进行。
三、注意事项
1.作业期间因机械振动会发出声响以及有少量烟雾溢出,请注意避让,在滞留喷洒和投药等过程中可能会有一定的刺激味道,但不影响健康,请不要恐慌,并给予理解和配合。如有误吸入烟雾者,请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若感不适,应及时就医。
2.施药期间,请行人远离施药现场,不要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及设施设备,请远离喷洒场所,以免药液溅到身上。
3.喷洒、喷雾时,请广大市民收拾或遮盖好裸露在外的食物、晾晒在外的衣物,关好家中门窗,勿靠近喷洒场所。
4.消杀过程中,请广大市民平常心对待,不要围观。
5.药物消杀后,为保证药效,被消杀区域建议5日内不进行绿化浇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