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职务解除,小学部主任辞退,分管安全副校长辞退,涉事班主任和生活老师辞退,刚刚,大同官方通报了备受关注的大成双语学校未成年人欺凌事件调查处理结果。涉事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均受到严肃惩处。
这起霸凌事件确实耸人听闻:10岁男孩在校被同学多次凌辱、殴打、欺凌,其情节之恶劣,持续时间之长,对未成年人幼小心灵造成的创伤之大,让观者无不心痛、心碎。
因两名施暴者均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两人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两人的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尽管施暴者和监护人都受到了处理,但两名施暴者皆为9岁,甚至还比受害者小一岁,他们的所作所为和家庭教育的缺失有着怎么样的联系?小小年纪竟会做出如此恶劣的行为,他们在校园内外的状态到底是怎样的,究竟是在怎样的生活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同样是网友十分关心的问题。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受害学生遭遇侵害,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校方竟然毫无察觉,直到家长通过网络反映情况,校方才“后知后觉”。对学生来说,学校本该是保护他们的第一道防线。然而,在上述性质恶劣的事件中这道防线为何没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值得深思。
早在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就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
相关规定白纸黑字摆在眼前,为何涉事学校长期不作为,让学生在校内遭受如此触目惊心的恶行?诚然,校园霸凌存在一定的隐蔽性,施暴者正是在“隐秘的角落”对弱小者进行侵害。然而,校园存在如此之大的安全死角,实在说不过去。
眼下,大同大成双语学校涉事人员均受到严肃追责问责,但此事留下的教训仍然是深刻的。对可能“潜伏”的校园霸凌事件,绝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加强防范和观察。
9月22日,山西省修订《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对学生欺凌和未成年人性侵害、性骚扰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条例》第二十一条指出: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机制,定期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该事件中的受害者长期处于孤立无助、被欺辱凌辱的境地,身心受到了怎样的伤害,是可想而知的。因此,筑牢校园安全的防线,不能只是“亡羊补牢”,更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多关心关心孩子的状态,多和孩子谈谈心,这些事情本不难做到。正如官方通报所说,相关教育系统及单位应深刻汲取教训,加强学校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