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25年1月1日起,对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及按照相关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将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部分。定额调整方面,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挂钩调整分为两部分,一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二是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10.5元的基础上,每满1年再增加0.7元。此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4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52%增加基本养老金。
适当倾斜政策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安置到企业工作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的,补齐至平均水平。
所需资金来源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按原渠道解决。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