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护士被匿名举报非法性交易,医院以“生活作风不正当”为由将其开除。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例。
2013年7月,叶某进入医院工作,岗位为护士,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2025年5月,医院收到群众匿名举报,举报人提供了一份叶某与案外人“桂林银行黄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聊天内容显示,两人讨论了开房和转账事宜。医院收到该微信聊天记录后,未向公安机关报警。2025年6月12日,医院人力资源部向工会发出《关于拟解除叶某劳动关系的通知函》,确认叶某存在生活作风不正当行为,并决定予以开除处理。医院的《职工奖惩管理制度》规定,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影响医院利益和声誉的行为将被开除。2025年6月16日,工会复函无异议,同日,医院向叶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至此,叶某在医院工作11年11个月。
叶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裁决医院支付赔偿金117032.88元。医院不服,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的规定,医院没有认定非法性交易的执法权。叶某的行为未经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不能据此认定其存在非法性交易。虽然叶某与案外人的微信聊天涉及开房和金钱,但不能证明即存在非法性交易,与恋爱中的异性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此外,叶某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且其私人生活并未影响医院声誉,不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因此,一审判决医院向叶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7032.88元。
医院不服,称其未报警是出于对医院声誉及叶某名声的考虑,但不能否认其涉嫌从事卖淫活动。于是再次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从微信聊天内容来看,不能证明就是性交易,也有可能是恋人之间行为。医院称与叶某进行过谈话核实,但未提供相应证据证实。医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审认定系违法解除并无不当。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